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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3日,老周到黔東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丹寨縣管理部以償還商業購房貸款為由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14.2萬元。在審查材料時,細心的窗口業務人員發現了諸多疑點,立即通過協查機制與銀行聯系核查貸款信息真偽。經銀行核實確認,老周貸款信息不存在,他提供的全是假材料。

當即,丹寨縣管理部撥打110報案。經公安部門立案偵查,老周如實交代了其通過手機抖音方式聯系“黑中介”,以到手金額的15%為代價購買虛假購房材料用于騙提住房公積金的違法事實。6月4日,老周因“使用偽造、變造的企業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行為,被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老周早在四年前就曾用過這一伎倆沒有得逞,這次終于“栽了”。這終應了那句古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身處看守所的老周對此懊悔不已,都怪自己一時鬼迷心竅,終釀大錯。

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執法科科長楊明輝提醒廣大繳存職工:
偽造、買賣、使用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是違法行為,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騙提”“騙貸”公積金已列入掃黑除惡打擊范圍。窗口人員一經發現,立即報警,同時啟動執法調查程序,對當事人嚴肅追究法律和紀律責任。繳存職工一定要清楚違法行為的嚴重后果,切莫心存僥幸,以身試法。(楊明輝 潘曉琳)
圖片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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