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2020年11月8日18時,家住
錦屏縣隆里鄉隆里村龍吾寨的吳某某電話報警稱:“剛才我們在廠里賣廢品的時候,擺在廢品一邊上的電鉆(價值260元錢)也被收廢品的老板以為是賣的廢品拿走了。希望你們警察幫忙找一下。”
接警后,隆里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經核查,系吳某某在
錦屏縣隆里鄉隆里村龍吾寨組將自己廠房賣廢品時,吳某某的愛人石某某將一電鉆(價值260元)放在一邊,因收廢品的人不知道是沒賣的,遂將電鉆拿上了車。因報警人不知道收廢品的人信息(姓名及聯系電話),車牌號也不清楚,于是打電話報警求助。
因事發點無監控,且報案人沒吃飯,加之天氣晝夜溫差大,處警民警做好記錄(車輛特征及事發時間段等),先叫報案人回家吃飯添加衣物。隨后值班民警顧不上休息,通過技術手段了解到該車牌號、駕駛人信息以及去向,分析該車目前應該在啟蒙鎮家中。處警民警立即聯系啟蒙所值班民警龍康,隨后在啟蒙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找到了收廢品的老板龍某。龍某得知自己誤將電鉆當廢品收上車后,表示明天早上再去隆里鄉附近收廢品時,將電鉆還回去。處警民警將情況告知報案人,讓其心安。同時電話那頭報警人傳來:“謝謝,為了我這么點事情,讓你們忙了那么長的時間,害你們飯都沒得吃,太謝謝你們了。”歷時三個多小時,終于解決了群眾的事情。到了第二天吳某某拿到電鉆后,伸出一個大拇指對著隆里派出所處警的民警說:“感謝你們,人民政府的好衛士,人民群眾的貼心人,有 你們在,我們隆里人民群眾放心!”
近年來,錦屏縣公安局隆里派出所以“楓橋式公安派出所”為引領,集智施策,主動作為,推動服務陣地前移,積極回應群眾呼聲,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為轄區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得到了轄區群眾紛紛贊譽。在這座600年古城隆里內時刻交織著濃濃的警民魚水情故事!(劉芳俊、劉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