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本網訊 “楊法官,感謝你們主動上門給我普法,我想清楚了,我愿意繳納我老公被判處的罰金。”10月9日,被執行人金某妻子舒某主動將13萬元罰金繳至從江縣人民法院一案一賬號專戶,至此,這起罰金執行案件圓滿執結。
金某因非法采礦罪,于2020年8月26日被從江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3萬元。判決生效后,金某被送進了監獄服刑,卻拒絕繳納罰金。該院刑事審判部門將罰金移送執行部門執行。
執行部門收案后,執行干警立即前往監獄對金某進行約談,向其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方式向金某釋明法律,告知他拒不履行繳納罰金的法律后果。同時,還鼓勵他認真改造、向善守法、重拾自信。
通過執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勸說,金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自己會聯系家屬并積極籌錢繳納罰金。與此同時,法官多次到被執行人金某家中釋法明理,最后,被執行人金某在其妻子的協助下繳納了罰金,于是就出現了文中開頭那一幕。
法官提醒:罰金作為對犯罪的公民、單位懲罰教育的一種重要形式,在刑罰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與作用,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也依法對應當判處罰金的案件判處罰金,拒不執行法院關于罰金的判決,這種行為既是公然藐視法院判決的權威,也損害了司法公正性。(楊克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