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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順市市場監管領域2021年違法典型案例(第一批)
今年以來,安順市市場監管局聚焦民生領域,針對重點產品、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區域和重點市場,精準重拳出擊,組織開展了民生領域執法辦案“鐵拳”行動等專項執法行動。截止2021年8月,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依法查辦民生領域違法案件372件,罰沒款393萬余元。為實現查辦一案警示一片,充分發揮警示震懾作用,現將查辦的部分違法典型案例進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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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貴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在商品上使用與“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識”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圖形案
2021年7月2日,關嶺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案件線索在對貴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生產的瓶裝飲用水標簽上印有“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字樣。現場查獲涉案瓶裝飲用水2050瓶,其中7瓶已開封使用。執法人員當場制作了現場筆錄,提取了相關圖片和視頻資料。
經調查,2021年6月30日,當事人未經許可,擅自在生產的瓶裝飲用水標簽上使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標識字樣。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關嶺縣市場監管局已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查處。
案例二:貴州某飲品有限責任公司無證生產食品及虛假宣傳案
2021年2月25日,普定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貴州某飲品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企業生產有桶裝水及瓶裝水,瓶裝水全部貼有生產日期及生產企業為該公司的標簽,并已用紙箱包裝完整、整齊堆放,現場發現“貴州某飲品有限責任公司送貨單”共9份(銷售桶裝水)。該企業現場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同時執法人員在該公司生產現場、會議室及產品展廳等場所發現關于“百年國水”的宣傳資料,宣傳資料里面使用到“百年國水水之王、百年國水療百疾、喝上健康的百年國水...百年無疾病而終;疾病全面消除”等語言。
經調查,當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無證生產銷售桶裝水。且在對外宣傳相關資料中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七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構成無證生產經營食品及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普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產品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23萬余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普定縣某汽車保養中心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20年11月30日,普定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察大隊發現普定縣某汽車保養中心負責人李某通過微信向陳某購買“嘉實多”機油進行銷售。經過嘉實多深圳有限公司鑒定,鑒定結論為假冒“嘉實多”注冊商標產品。李某提供的17瓶嘉實多機油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價值4852元人民幣。經依法審查,其行為達不到刑事追訴標準,故移送普定縣市場監管局作行政處罰處理。普定縣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11月30日批準立案。
經調查,普定縣某汽車保養中心采購管理員李某在網絡銷售平臺購進假冒“嘉實多”磁護機油1件(規格:4升/瓶,共6瓶),“嘉實多”金嘉護機油1件(規格:4升/瓶,共6瓶),“嘉實多”銀嘉護機油1件(規格:4升/瓶,共6瓶)用于銷售。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普定縣市場監管局已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假冒產品,罰款51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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