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黔東南一公職人員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
在線投稿郵箱:tougao@qdn.cn 新聞熱線:8222000 值班QQ:449315
時間:2023-06-29 09:10:44 來源:從江縣人民法院
6月28日,
從江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黃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被告人黃某某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2023年3月3日,被告人黃某某在吃飯期間喝了半斤左右的高度白酒,3月4日0時許就餐結束后駕駛車輛出行,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黃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79.99mg/100ml。
鑒于被告人黃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從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不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對自身的保護。作為黨員干部更應模范遵守法律法規,若心存僥幸,不僅受到法律制裁,隨后還要接受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大家要堅決克服僥幸的心理,遠離紀律紅線,不碰法律底線,本著對社會、對自己、對家庭、對工作、對組織高度負責的態度,安全駕駛,文明出行,自覺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上一篇:用電魚機非法捕撈水產品,黔東南3名男子當場被抓!
下一篇:最后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