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偶遇”便被“相中”
心生貪念
盜賣他人挖掘機破碎錘
引來了牢獄之災
2023年11月21日,黃平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盜竊罪案件。
【案件回顧】
023年5月17日,被告人廖某駕駛吊車拉貨到黃平縣谷隴鎮某村,卸貨后駕駛車輛至黃平縣谷隴鎮養老院附近空地停車休息。19時許,廖某上廁所時發現被害人潘某放置在空地上的挖掘機破碎錘;2023年5月18日凌晨,被告人廖某趁周圍無人將挖掘機破碎錘盜走后銷贓到
凱里市某廢鐵收購點,非法牟利人民幣3828元。經黃平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盜的挖掘機破碎錘價值人民幣8000元。2023年5月29日,被告人廖某被黃平縣公安局抓獲。被盜的挖掘機破碎錘發還被害人潘某,并退賠人民幣3828元。
【法院審理】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了廖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廖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以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且認罪認罰。隨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小編有話】
盜竊皆因貪欲起,切莫因一時貪念以身試法,一旦違法犯罪,終究逃不過正義的追蹤與法律的制裁。